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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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藏家协会成立法律事务部
来源: | 作者:中国收藏家协会 | 发布时间: 2021-07-29 | 5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依法办事已成为社会的基本准则。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社会协会组织要严格依法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推动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运作、诚信执业,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积极作用。
    2021年5月,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中国收藏家协会发展规划(2018-2022),中国收藏家协会成立了法律事务部。其作为协会的专业法律机构,将为协会、协会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协会会员,以及文化收藏行业的相关社会组织和公司企业,全国文化艺术品收藏爱好者提供法律服务。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协会相关工作职责,分析研判相关法律事务,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二、按照协会要求,审查各类法律文书,提出法律意见;
    三、贯彻执行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文化收藏行业规章制度和标准;
    四、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为协会、协会分支机构、协会会员、社会相关组织机构、收藏爱好者提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矛盾化解、应急处置、企业合规、风险控制、法律咨询、法律调解等服务;
    五、围绕文化收藏行业需求,定期开展收藏行业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六、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开展行业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反映文化收藏行业法律诉求;
    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等社会法律资源,协助协会、协会分支机构、协会会员、社会相关组织机构和收藏爱好者做好投诉、应诉、申诉等相关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参与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研究和宣传;
    九、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引导收藏行业社会组织和公司企业合规运行、诚信执业;
    十、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部
顾问:

王世民  最高人民法院原办公厅主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陈  峻  发改委原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中国价格协会会长
刘宝堆  公安部原装财局副巡视员、公安部老干部书画研究会副会长
施长恩  国家税务总局原工会主席、中央国家机关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相国军  司法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司法部书法家协会秘书长
方玉杰  全国公安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
李文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中央国家机关书协主席团成员
洪家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副秘书长
赵晓海  北大法宝创始人、北京大学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副主任、北京大学原法制信息中心主任
刘双舟  中央财政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市场监管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
余润德  中国社会艺术协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艺术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保利国际拍卖艺术顾问
钱明星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周  林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艺术法研究中心主任、《知识产权研究》集刊主编
武长海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主任:
范德月(兼)  中国收藏家协会理事、金融文化收藏委员会会长、培训工作管理部副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硕士
副主任:
郎小凤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律师
云大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浩天信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法律事务部电话:010-53358399
法律事务部公众号:点击公众号搜索“中国收藏家协会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