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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7号公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各地民政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贵州、青海等地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培训等方式,邀请专家学者对《办法》进行解读,帮助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准确把握新规定。天津、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宁夏、新疆等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社交媒体、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对《办法》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吉林、江苏、河南、甘肃等地通过制作海报、现场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的警惕性。上海连续编发《【老陆问答】关于<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等多篇推文,积极回应市民关注的问题。河北组织开展“五纳入两进入”活动,将宣贯工作与相关学习、培训计划以及等级评估、年检抽查等紧密结合,确保《办法》落地落实。北京制定《2025年度北京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要点》,结合《办法》新规定新要求,就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作出安排。
作为规范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部门规章,《办法》明确了非法社会组织概念、厘清了管辖层级、丰富了处置手段、规范了执法程序,增设了对非法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员的惩处,正式实施后将为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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